各有关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至2024年度符合运动健将等级授予标准,拟授予运动健将称号的金根生等5名武术散打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及其他方式向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电话:(010)64912337 联系人:刘 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武术搏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