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武术项目的发展,建立健全武术标准化工作决策咨询制度,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经启动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中国武术标准化专家库成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心负责中国武术标准化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专家库管理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部,具体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二、征集范围
全国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和行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武术标准化工作。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四)从事所属领域专业工作5年以上,了解标准化工作流程,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标准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调研、分析、评价能力,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拥有中国武术六段以上(含六段)段位。
(五)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标准,熟悉标准的编写规则。
(六)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含)周岁以下。
四、专家职责、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应履行下列职责:
1.为中国武术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方针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
2.承担和参与武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3.参与武术标准立项、评审、验收、审查等工作;
4.参与武术标准化培训、交流、宣贯和学术研讨活动;
5.承担中心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武术标准化工作。
(二)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对被审查的标准化项目进行评价,不受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参加武术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活动;
3.对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获得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劳务报酬;
5.可以用书面方式辞去专家资格。
(三)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地进行咨询评价;
2.对所提出的咨询评价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3.对工作中知悉的决策事项、文件资料中涉及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4.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管理。
五、专家管理
(一)专家实行聘任制,获得批准入库的专家,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颁发聘书,聘书有效期为五年。
(二)聘任期届满,由中心组织对入库专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且愿意续聘的,经中心批准后重新聘任并颁发聘书;复审未获通过或不愿续聘的,予以解聘。
(三)聘任期内,若专家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按照申报程序及时进行变更。
(四)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资格、解聘并公示:
1.不愿继续受聘的;
2.经审查不再符合专家条件的;
3.无故不参加相关工作或连续两次缺席工作会议的;
4.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5.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
六、征集方式和联系方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可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武术标准化专家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8月31日前发送可编辑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文件(文件名为“专家申报+姓名+单位”)至wushucy@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王建军 张元喜
联系电话:010-64912318/2453
七、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八、审核入库
中心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专业培训,达到专家条件者纳入中国武术标准化专家库,颁发聘书并在官方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
入库程序如下:
(一)由业务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组织武术标准化专业培训并开展业务考核;
(三)考试合格者上报武术中心批准后纳入中国武术标准化专家库。
九、其他
(一)中心授权中国武术协会开展武术标准化工作。
(二)2024年度已成功报名者无须再次报名。
(三)本公告由中心负责解释。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