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武术赛事活动裁判员选派工作的管理,使裁判员选派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武术竞赛执裁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推荐2026年全国武术竞赛裁判员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赛风赛纪三方面对裁判员进行评估,择优推荐。
(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裁判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且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执裁水平。
(三)遵循回避原则。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术主管部门任职的,在参赛单位专业队、体育院校代表队、体育院校竞技体校代表队担任领队、教练等职务的,与参赛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裁判员,均不作为推荐对象。亲属关系指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
二、推荐条件
(一)武术套路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国际级除外)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并能够精准运用。
2.裁判员技术等级为一级(含)以上。
3.具有丰富的全国武术套路比赛(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或省级武术套路比赛执裁经验。
4.作风正派,秉公执裁,能够自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有关规定及赛区纪律,且在近两年执裁中未受过处分。
(二)武术散打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国际级除外)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并能够精准运用者。
2.裁判员技术等级为一级(含)以上。
3.具有丰富的全国武术散打比赛(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或省级武术散打比赛执裁经验。
4.作风正派,秉公执裁,能够自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有关规定及赛区纪律,且在近两年执裁中未受过处分。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1.武术套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可推荐本单位武术套路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共9名,一级业务骨干裁判员1名。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可推荐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共5名,一级业务骨干裁判员1名。
2.武术散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可推荐本单位武术散打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共9名,一级业务骨干裁判员5名。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可推荐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共5名,一级业务骨干裁判员2名。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原则、条件和办法推荐本单位裁判员,如实填写《2026年全国武术竞赛裁判员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2026年全国武术竞赛裁判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如发现弄虚作假,撤销其裁判员技术等级,取消推荐单位推荐资格,并在全国武术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推荐单位须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分别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套路部和武术散打部,并将电子版附件1(扫描件PDF版)和附件2(扫描件PDF版和电子Excel版<Excel版无须盖章>)汇总打包压缩后按项目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方式为“省份/院校-2026年竞赛裁判员-项目名称”。
(四)经我中心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择优选派裁判员参加2026年全国武术赛事活动(竞赛纠纷解决委员会、编排记录组、检录组及宣告等非临场执裁裁判组不受推荐名单限制)。
四、联系方式
(一)武术套路部
联系人:马 群、刘思伊
电 话:(010)64912314、6491215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箱:taolu@wushu.com.cn
邮 编:100029
(二)武术散打部
联系人:曹 政、徐 闪
电 话:(010)6491241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箱:sanda@wushu.com.cn
邮 编:100029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6年1月19日